产品介绍
参考航班
出发交通:参考车次:绍兴北--深圳北D3111(绍兴北7:49/绍兴东8:00--18:03)或绍兴北--深圳北 D3123 (绍兴北7:39/上虞南 7:53—17:33)或其他车次
返程交通:参考车次:深圳北--绍兴D2290(9:14-18:56)或其他车次
产品亮点
★绍兴到深圳往返动车,绍兴领队全程陪同
★香港会展中心、浅水湾、太平山、黄大仙
★澳门大三巴牌坊、金莲花广场
★珠海情侣路、渔女路、车游港珠澳大桥
★甄选住宿:香港酒店、澳门酒店各住一晚
费用说明
购物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珠宝中心 |
主要商品:钻石等名贵产品 |
120分钟 |
¥ 0.00 |
| 综合百货中心 |
主要商品:手表等百货商品 |
120分钟 |
¥ 0.00 |
| 珠宝店 |
主要商品:宝石等名贵产品 |
120分钟 |
¥ 0.00 |
| 百货手信店 |
主要商品:保健品 、特产等 |
120分钟 |
¥ 0.00 |
自费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境外导游服务费 |
(和团费一起收取) |
0分钟 |
¥ 100.00 |
费用包含
1、赠送项目:旅游帽
2、包含项目:
1)交通:绍兴-深圳往返二等动车票(动车票以实际出票时间为准,以不减少行程为原则),
2)住宿:深圳经济型酒店、香港澳门当地三星,如产生单男单女请补房差800元。(如出现单男单女,我社有权采取加床处理;如需拆夫妻,客人需配合领队调配;如领队需拼住或者加床, 客人需要配合,请谅解!)
参考酒店:深圳:威尔斯、山水时尚、聚鑫或其他同级
香港:青衣、永伦800、盛逸或其他同级
澳门:东望洋、金宝莱、维多利亚、锦江之星、新丽华或同级
3)用餐:4早4正团餐。10人一桌,每桌7菜1汤(动车上用餐自理。香港澳门段早餐为20港币/人/餐,正餐为 40港币/人/餐。境内段早餐5元/人/餐,正餐为30元/人/餐。早餐非酒店早餐,为早餐店桌餐或打 包餐,放弃用餐费用不退。)
4)景点:行程中所列包含景点首道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如不参加则当作自动放弃,敬请谅解!)
5)小交通:当地空调旅游车(根据团队人数安排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香港段正规26座以下的车型均无行李箱))
6)我社领队全程服务
3、不含项目:
1)境外导游服务费200元/人(和团费一起收取)
2)证件工本费60元/本,香港签注15元/次,澳门签注15元/次;
3)行程以外的自费项目费用;
4)行李超重费用及个人消费;
5)以上报价未提及的其它费用;
6)个人旅游意外险(建议客人购买);
7)绍兴市区、柯桥客人自行往返绍兴北站
接送服务:诸暨到绍兴火车北站往返接送、上虞回程送到上虞火车站广场公交车站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20人以上成团,此行程为参考行程,最终以出团通知书为准!应签署补充协议。请务必做好香港、澳门两地有效签注!报名时请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未成团提前5天,敬请谅解! ★参加对象为:21-75周岁游客!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本产品价格会根据实际成本变化作相应调整,同一团队会出现价格差异现象,以游客预定该产品时的价格为准!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第54号、2016年第19号、2016年第25号令,旅客携带进出入境的行李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且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化妆品、高档手表及包等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超过金额的物品需要缴纳30-60%的税率罚款,因此在境外免税店购买的东西若超过免税额度,也是要申报完税!不如实申报的旅客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敬请知晓。
以上供各位游客参考,最终以海关相关规定为准!
1、证件:出团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儿童请备户口簿原件。通行证如旅客自行保管的,请务必带至机场。
2、海关规定:每人可携带20000元人民币及相当于5000美金的外汇出境。需申报的物品有:摄像机、高档数码照相机、手提电脑等大件物品。入境时每人可免税携带两条烟、一瓶酒。动植物、水果及政治性、色情等杂志不能带入境。超过100毫升液体须托运(包括牙膏)。
3、携带物:境外酒店较注重环保,酒店一般不备牙膏、牙刷、毛巾、拖鞋等个人卫生用品,请游客自行携带。境外饮食习惯与中国有差距,如果您担心无法适应当地的口味,可携带一些方便菜肴诸如小包装榨菜等,但是请勿携带肉、禽类制品。
4、个人防护:如旅途涉及海滨、高原、热带等特殊气候,应充分了解目的地情况,备好相应衣物、防晒用品、药物等
5、拼房/房差:团队住宿按床位分房,故有可能出现拼房现象,如客人不愿意或拼房不成功,则需补足单房差。`
6、机票变更:团体机票一经开出如有变更按航空公司规定办理。旅行社对航班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种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并与航空公司协调。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做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7、景点安排:景点游玩顺序可能会由于交通、天气等原因前后调整,但不会减少、保证游览时间。非旅游行程中的项目,旅游者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择。
8、行程变更: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影响旅游行程的,我社将在合理范围内对旅游行程作出相应调整,有多种变更方案的,我社将征求游客意见,选择半数(含半数)以上旅游者同意的方案,如不存在半数同意的方案,我社将确定方案,届时敬请配合和谅解。未产生费用将予以退还,增加的费用参照《旅游合同》第六条处理。
温馨提示:非旅游行程中的项目,旅游者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择,并另行付费。
其他信息
安全告知与注意事项:
1、“安全出行 文明旅游”旅途中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当地习俗。
2、游客应如实告知旅行社与本次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确保身体条件适合本次旅游,且不会影响其他人的健康安全。
3、建议购买旅游意外险!保险条款解释权归投保之保险公司,本社尽协助义务。
4、旅途中的自由活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或私人行为要求离团上下车等的,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做出判断和选择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5、在旅途中请遵守安全警示规定,听从并配合导游等工作人员的安排,对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妥善保管身份证、机票、金钱、首饰、相机、信用卡等贵重物品,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与导游或报名社联系。
6、旅游途径地、目的地突发疫情导致被隔离或因自身患上新冠肺炎住院的,由此产生的相关食宿、交通等费用的,由客人自行承担。
7、旅行社与游客约定一致的购物场所出卖的物品,请理性消费并保留购买凭证,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协助游客办理退换货。
8、如自身曾有疾病的(如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请带好必备药品。另外可准备一些防感冒、治腹泻、晕车等常用药品。
9、请照顾好与自己随行的老人、儿童和未成年人,履行监护人职责和义务,以防发生意外!
10、旅游期间如对行程中服务存有疑义的,请及时在当地提出,本社将尽力协调解决,旅程结束时请如实填写《游客满意度调查表》,此表也是评判服务纠纷的重要依据。